在高空作業平臺代理商和服務商中,租賃業務的現象并不鮮見,但至今為止尚未發現顛覆性影響。我們簡單總結一下,代理商涉足租賃業務的模式無外乎三種:融資租賃模式、直租模式和轉租模式。
01、融資租賃模式
融資租賃模式: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對供貨人的選擇,出資向供貨人購買租賃物件,并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中國工程機械市場,融資租賃已經是大家很熟悉的一種金融租賃模式。融資是為代理商提供業務扶持和拓展業務需求。
02、轉租租賃模式
轉租租賃模式:轉租模式為經營性租賃的一種,與直租模式的區別在于轉租模式的客戶群體為其他租賃商,而并非終端用戶。在高空作業平臺租賃行業,租賃商之間的轉租業務可謂是很普遍,通過轉租設備有效彌補了租賃商在設備數量和型號方面的不足,同時幫助設備所有者提高了設備出租率。北京海博勝風機械設備有限公司是力推設備轉租業務的代理商,聚焦臂式設備為租賃商提供轉租服務,并同時提供以租代售、先租后買等多種租賃方式。在業務拓展中,合作租賃商,為租賃商提供靈活多樣的設備獲取手段,更好的平衡資金投入和業務拓展,
03、直租租賃模式
直租租賃模式:直租模式為經營性租賃的一種,指將資產租給終端用戶,租賃商保留設備的所有權,定期想終端用戶收取租金的一種經營模式。某種意義上,設備租賃中的直租模式更像是渠道銷售中的直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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